“也、也许,”庄子非道,“以后有某一天,你会想要和我一起回顾这一趟旅程呢?”
“我不觉得。”为什么要回顾?休息过就好了。
“好吧。”庄子非又露出了委屈的表情,凌思凡仿佛可以看见兔子耳朵耷拉了下来,连尾巴那个毛团都没精神了,他轻轻问:“和我一起旅行,极端无聊是吗?”
“……那倒也不至于,放松下挺好的。”凌思凡说。
“你……”庄子非很少见地显出了沮丧,“思凡,怎么样才能让你觉得不无聊?”
“……”凌思凡也不知道该回答什么,犹豫半晌,最后说了一句明知对方不会想要听的“抱歉”。同时,他的心中不断闪现昨天车里的事,那种隐秘气氛仿佛依然挥之不去,温度渐渐升高,心里有些酥痒。
“哎,算了。”最后,庄子非说,“我已经想破脑袋了,还是没办法不平淡。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让你留下记忆。”
……
——事实证明,庄子非简直是个乌鸦嘴,而且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。
本以为会是非常平凡的返程路线,竟发生了凌思凡想都没想过的事。他每一次倒霉,都是毫无预兆。人生果然是世间最不可以预测的,宛如大海的海面一般变化多端。想来,每个倒霉的人,在事情发生前,都不相信被选中的会是自己。
凌思凡已经十来年没走过背运了,这回偶尔走上一次,竟然又是一个大的,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就能那么衰,仿佛倘若世界上有万分之一的人爱倒大霉,他一定在其中。
在就快要进入洛杉矶郡的一条大路旁,庄子非将车停下了,并且进入路旁的便利店里面买水。当他带着东西,再回来车里坐好时,他看见有一个人向路边快步走来。
庄子非并没有在意,他系好安全带,又发动了车子,准备继续前往机场。
所以,当那人突然拐到他那边,并将枪口伸进车窗时,庄子非简直吓得傻掉了。
从小生长在红旗下,脑子里是动物王国,庄子非第一次明白禁枪和不禁枪的区别。
庄子非的大脑瞬间停止运作,反反复复绕着的全都是:什么情况?真的假的?!
“把车后门打开。”对方用英语命令道。
那人生得怪异。他的眼睛大得有如铜铃,嘴却异常突出,两家略微瘦削,像一只怪异的鸟类,让人一看就记忆深刻。
“……”庄子非瞪着眼没说话。
“我再重复一次,把车后门打开!”他的声音沙哑,仿佛来自另外一个世界,令人不寒而栗。
庄子非终于明白了——他们遇上劫车的了。之前他只知道劫车案件在世界上众多的城市持续攀升,美国尤其地多,每年都有好几千起,但他从来没觉得自己会遇上。不少他的同行都在国外遇到过危险的事件,但他一直以来都还算是安全。
劫财还好,直接劫车……
他强迫自己的脑子转起来。
该怎么办?
“可以。”几秒钟后,庄子非打定了主意,他紧握方向盘,目视前方说道,“你要去哪我带你去,但是,副驾必须下车。”他已经想好了,无论如何,也不会让身边的人受到任何一点伤害、遭遇任何一点不幸。他想出的这个方法,应该可以救凌思凡。
“……”对方明显犹豫了下。
“不然我就不开。”庄子非说,“你是想要车吧?不是想要杀人。那你放他下去,我会配合你的。否则我就不开,你平白杀了人,也得不到这车,你好好想一想。”
“啧!”枪手听了也没犹豫,用枪指了下凌思凡:“滚!”
“喂!”凌思凡对庄子非吼了声。
“下去下去。”庄子非伸出只手软软地推搡着凌思凡,“反正我肯定是下不了车了的,他好像不能开……何苦再搭上你。”
“……”
“哎,”庄子非最后依依不舍地又是说了句,“思凡,你要记住,是我非要来旅游的,和你没有什么关系。”这一下道别后,他就要载着后座的人去不知道是哪的地方,也不知道半个小时之后他还有命没有了,不过,庄子非想,如果真有万一,也是会被一枪打死,应该还好,倒也不是特别受罪……真是那样的话,倒要庆幸凌思凡没有接受他,也不用体会再次失去心爱的人的那种撕心裂肺,只是,不知父母该有多么难过。
“……”凌思凡很清楚自己下车的确是最好的选择,凌思凡咬咬牙,打开车门下车,然后用最快的速度通知了当地的警察。
然而,虽然他安全了,在等待警察时,他的心脏却一直像要破膛而出一般,好像最幽深的海底突然掀起一阵地震,冲击绵延了几千米,将海平面都带起了一阵海啸,陌生的感觉让他有一点害怕。
其实,仅仅才过了五分钟,警察就找到了凌思凡。
“快!”凌思凡的声音有着不自觉的尖锐,“我的朋友被劫持了,车是雷克萨斯gx400,车是租的,车牌号是4gru427……车行能追踪吗?”他有一些后悔,不该租豪车的,豪车司机最容易成为被劫持的目标。
胖得和一个桶似的警察回答:“你刚才打完电话后,我们就已经确认了。”
“……嗯。”
车行调查的结果是——那辆车不能追踪到。
“这些年能追踪的车越来越少,”警察解释道,“这个属于侵犯隐私。如果车上装有路线追踪仪器,车行必须告知对方。这导致了租这种车的人很少,慢慢地车行也就不使用它了。”
“那要怎么办啊……难道眼睁睁地等着他出事吗?”凌思凡漂亮的脸孔有些扭曲,胸中块垒浊酒难浇,堵在那里让他的四肢都缺了血一般地发凉并且毫无知觉,大脑也麻木得只想逼眼前人将他的人还给他。
“别急,”不知道吃了多少甜甜圈的胖警察说,“我们监控了所有街口的车辆,相信很快就能发现目标车辆,从而使用警车进行围堵。”他的声调很能安抚人心,好像常年处理此类事件。
“确定可以找到车吗?那得等到什么时候?”凌思凡并不觉得百分百可靠。在他看来,就算警方发现了行踪后也不一定就真的能拦到——万一他们在警车到场前的这段时间下了高速呢?
警察没有回答,却说:“跟你讲下事件经过。他在你朋友之后就抢了便利店,一共抢了七百美元,之后出来看见你们的车劫车逃跑。”末了,他又补了一句:“劫车的人总是偏爱雷克萨斯。”
“……”凌思凡突然很后悔,他觉得自己就不应该和庄子非出来,现在搞出这种事情,万一真有什么意外那么……他可怎么办呢?
凌思凡尽量让自己冷静,他想了想,又对警察说道:“我觉得那个人不是特别正常。”
“哦?”
“他大概是没钱买毒……样子有些奇怪,好像十分痛苦,当然这是我的猜测,他连人一起劫,是因为不能开。”凌思凡曾经“有幸”在一个高级派对上亲眼看见了一当红明星的毒瘾发作——鼻涕眼泪全流下来,全身都在出汗,而且到处都疼,让他记忆深刻,“这不像是有预谋的,更像临时抢劫逃走。”
“哦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