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百零八章 死了就该去冥府!(2 / 2)

妙医圣手 五志 1862 字 17天前

这光芒,极亮极热,像是正午时分骄阳散发出来的光芒与温度一般!

“怎……怎么回事?!”

跟奚梦瑶的狂喜不同,锦官城内电视塔塔尖处,前一刻还在哈哈大笑的两个人,则是一脸的震惊与难以置信。

“这是什么光芒?为什么会让我生出一种畏惧的感觉来?”那位被称作鳌少保的壮汉,神情惊恐的呢喃自语道。随后,他猛地一扭头,冲身旁的人问道:“弘范兄,你见多识广,快给我,这光芒底是怎么回事?”

这位鳌少保,不是别人,正是清初时期的猛将鳌拜。也是《鹿鼎记》里,被韦宝给干掉的那个满清第一勇士。

至于他旁边这位,被称作弘范兄的儒将,在历史中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——宋末时期的超级叛徒,击败过文天祥、张世杰,并且主导了崖山之战,灭掉了宋朝最后一点薪火的张弘范!

这两个人,正是从地狱中爬出来的恶鬼。

血月之夜,他们俩虽然不是最高的指挥官,却也是主要的带兵将领了。

此时此刻,张弘范的脸上,已经见不丝毫往日里的沉稳与冷静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脸不亚于鳌拜的惊恐:“这是太阳之光……为什么?为什么在尸龙的身体里面,会有太阳之光冒出来?难不成,是刚才那个子折腾出来的?可他的身体中,又怎么会有如此精纯的太阳之光呢?”

任凭这两个老鬼想破头,也想象不,在林阳的身体里面住着一只来自太阳的三足金乌!

在林阳被尸龙一口吞下的时候,他体内的三足金乌或许是察觉了危险,立刻绽放出了一团炽烈的光芒来!

这光芒,不亚于骄阳!

不对,准确地,这是阳光!

最强、最盛的阳光!

尸龙虽然强悍,但它也是有弱点的。炽烈的阳光,便是它所畏惧的东西。如果是普通的阳光,它还能够兴风作浪,以水幕覆盖在自己身上,以阻挡阳光。但是现在,这炽烈的阳光却是从它身体中绽放出来的,让它根本没有办法躲避。

“嗷……”

尸龙发出一声声的悲鸣与惨叫,也顾不上吞吃奚梦瑶了,猛地潜入了江水中,不断的翻腾、挣扎,想要借用冰冷的洪水,缓解一下阳光带来的炽烈痛楚。

然而,这样的举动,根本是无济于事。

阳光带来的伤害,又岂是普通江水能够缓解的?

与此同时,在尸龙的体内,林阳双手紧紧握住了绣春刀的刀柄。闭上眼睛,催动着体内带有太阳精火的魂力,将其灌输了绣春刀内。

尸龙将他一口吞下,对他来,却是一件好事。

在此之前,他虽然知道自己的体内住着一只三足金乌,却没有办法与之沟通交流。但是此刻,随着三足金乌自行出来救主。林阳惊喜的发现,自己和三足金乌之间,居然是建立起了一种奇特的联系方式。

直此刻,他方才发现,自己和三足金乌之间的关系,并不是单纯的‘房东’和‘房客’的关系。这三足金乌,更像是他的元婴!

守静境有了元婴……

这样的事情,不知道古时候有没有,但至少在最近这三四百年间,是从来未有过的奇事!

更何况,这还不是一般的元婴,而是一只三足金乌!一只来自太阳里面的神鸟!

随着林阳魂力的灌输,绣春刀的刀背上面,渐渐的浮现出了一只神骏的三足金乌来。

“尘归尘,土归土……死了的该去冥府!”林阳双手用力,绣春刀带着灼热的烈焰劈出。

轰!

在滚滚江水中翻腾的尸龙,身体突然一顿。紧接着,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,从它身体内部蹿出。眨眼的功夫,蔓延了它的全身。整条江,似乎都在这一刻燃烧了起来!(三更爆发,第二更送上!求月票,推荐票和打赏!欢迎加入五的读者群:168330720,也欢迎关注五的***微薄:网络作家五志;以及腾讯微薄:五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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